声明
2022年11月22日惠州日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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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的天麓花园一、二期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天麓花园一期建筑面积为:7448㎡;天麓花园二期建筑面积为:6430㎡)是建筑区划内公共场所。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惠州市德美南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亚湾天麓分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声明的公共场所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惠州大亚湾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