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惠公宣)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强力推进反诈各项工作。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东江系列清查行动,并专门组织开展“断卡冬季攻坚”行动,重点打击“两卡”违法犯罪,我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效能排全省前列。
截至11月23日,在高压打击态势下,全市共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诈骗案件数分别同比下降13%、6%,阶段性实现了“双下降”目标。清理存量涉诈嫌疑电话号码80万个,关停涉诈号码110万个。全市共止付1.9亿余元,冻结涉案资金1.1亿余元,精准预警见面劝阻事主近20万次,是去年全年的2倍以上,避免群众直接财产损失近4000万元。
非实名电话卡将被限制功能或停用
本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该法作为小切口的专门立法,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严查“两张卡”,筑牢反诈骗法治防火墙。
据惠州市公安局反诈骗民警介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办理电话卡,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并且明确了银行卡和电话卡停用的前提条件,银行和移动通信运营商可依法拒绝开办、停用“两张卡”,其中特别要求所有电话卡必须全部实名制,否则将限制功能或停用。
该法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等设备、软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出售、提供个人信息、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等支持或者帮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利用“新开银行卡”非柜面业务打击诈骗犯罪
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日前通过“断卡精灵”系统,发现在我市惠城区如家酒店出现3名涉案“一级卡”卡主同住的情况,结合情报系统分析,侦办干警判断该3名人员极大可能为“洗钱团伙”。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迅速将该线索通报至惠城区反诈中心,要求组织所在辖区派出所上门进行核查。
现场核查警力到达后,3名嫌疑人员已经退房离开,民警从视频卡口追查到,其一行共5人,驾车往汕尾方向离去。民警通过车辆轨迹发现,嫌疑人员经常在江西、江门、佛山、东莞、惠州、梅州等地市流窜。结合此情况,市反诈骗中心迅速将5名嫌疑人员身份通报至人民银行和我市各大商业银行处核查是否在我市存在“新开银行卡”,通过银行核查,发现该5名人员在我市一天时间内开办了十余张银行卡,至此侦办民警已有较大把握判断该5人为一“洗钱团伙”,遂通知各开卡银行迅速开通风控管理措施,通过限制这些新开银行卡非柜面业务进行初步干预,并将该5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和车辆信息列入监测。
几天后,该犯罪团伙由于新开银行卡无法使用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功能,回到了我市开办银行的网点要求予以复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发现后通报情况给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市反诈骗中心立即组织该网点所在辖区派出所前往抓捕,以陈某为首的5名涉嫌“洗钱”团伙被一举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