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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税收优惠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税收优惠
承建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的企业进口新设备可享受分期缴纳进口增值税等21项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等,详情扫描海报二维码了解《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税收优惠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广东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