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下角园岭仔园岭新苑第3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271号

2022年12月24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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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本机关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高建立、曾宏金等14户对惠州市下角园岭仔园岭新苑第3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高建立、曾宏金等14户申请在该楼出入口处加建1部电梯,所报方案电梯首层占地建筑面积约5.4平方米(2.35米×2.3米),总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本机关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廖女士、甘女士

联系电话:211626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