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2年12月29日惠州日报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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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开发的“中铭豪园三期”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2436.69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惠州市惠阳区中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获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惠阳区中铭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