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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1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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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街道于2022年7月5日至8月9日期间,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辖区内对未取得许可擅自经营燃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查获相关燃气瓶129瓶(相关内容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内容)。

因无法联系当事人,也无人前来我街道接受调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考虑气瓶长期存放易发生安全事故,我街道已委托相关单位对上述气瓶进行保存。现请相关当事人在2023年2月18日前到我街道认领并接受调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人处理的,我街道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不免除违法者的责任。

(联系人:张友明;电话:0752-3915681)

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