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豪达企业发展公司:
我司与钱向阳先生于2023年1月30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享有的(2019)粤1391民初第3115号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13执81号案】项下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了钱向阳先生。
现我司特发布公告以通知贵司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贵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钱向阳先生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惠州市大亚湾惠兴实业发展公司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