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港区港口一路工程用海申请公示
2023年02月15日惠州日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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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拟在惠州港荃湾港区东侧实施“荃湾港区港口一路工程”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0.7848公顷,用海期限40年。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位置具体见附图。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向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提出意见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4日,共10天。
受理单位: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瀛大厦23楼
邮政编号:516081
联系电话:0752-5566731
传真:0752-5578079
联系人:林先生
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