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惠阳资源挂转(告)[2023]1号

2023年02月23日惠州日报广告
字号:T|T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惠州市惠阳区历史征地留用地问题处理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批准的转让方案,受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及刘屋、高屋、陶屋、三角塘、岭下排、石头围、湖洋尾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均简称“委托人”)委托,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转让下列一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交易具体事务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4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3年3月15日9时至2023年3月29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

(四)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3月29日10时起。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均可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行为;

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4、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

6、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五、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块竞买保证金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该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该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地块网上挂牌转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该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设起始价,采取价高者得方式转让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新圩镇人民政府,由新圩镇人民政府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并于5个工作日内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联合竞买协议(原件)。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网上挂牌成交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向新圩镇人民政府提交交易情况报告,并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证明书》,资格审查通过后交易双方凭《交易证明书》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竞得人逾期签订意向方案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返还。如公开挂牌转让有溢价,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待竞得人缴清成交地价款后,委托人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价款按转让成交价确定,出让年限按该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确定。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委托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征地留用地转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签订交易合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转作宗地成交价款,定金可抵作宗地成交价款。

未竞得的竞买人须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带齐相关材料到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齐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十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委托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委托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委托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三、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三)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按《村企合作开发合同》要求,返还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的物业分配给委托人,即委托人可分得总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该返还物业须具备独立使用空间的条件,且占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水电独立安装3寸水表、630千瓦变压器。返还物业与项目需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竞得人在完成建设并将上述物业交付(包括办理不动产权证)给委托人前,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竞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二)该地块须按新圩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投资指标进行建设。投资规模不低于17027万元;达产年产值/营业收入不低于 37839万元;达产年税收不低于2270万元。即:1、投资强度:不低于6300元人民币/平方米;2、单位产值:不低于14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3、单位税贡:不低于84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

(三)该宗地块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中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村企合作开发合同》及相关用地文件。

(四)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五)该宗地拟用于经营的产业类型为信息通讯、电子、云计算等新基建行业的供应链融合产业基地。

(六)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转让公告、须知、相关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挂牌转让价款不包含挂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挂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公告费由竞得人承担。

(八)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竞得人在付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九)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十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交易大厅

联系人:张先生、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72

注:本公告同时还在下列网站及媒介发布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https://ygp.gdzwfw.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惠阳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uiyang.gov.cn

惠州日报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7121029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