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借款拒还 法院扣车强制执行

2023年03月03日惠州日报大亚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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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曾静妍 通讯员章婷)日前,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了被执行人严某名下车辆的线索,大亚湾区法院执行干警火速前往现场,对车辆依法扣押。严某得知爱车被扣押,火速前往法院处理相关事宜。

原来,严某于2019年12月11日以购买人寿保险缺乏资金为由,向李某提出借款。李某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及朋友关系,便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出借了30100元。上述款项出借后,李某一直有催严某还款,但严某一直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还款。

李某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按时清偿,严某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李某向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经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分三期还清借款。

今年1月,因严某拒不履行义务,李某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与严某电话联系,要求其前往法院申报财产,履行义务,但严某拒不配合,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严某采取限制消费令及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近日,区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严某名下的财产,发现其有一辆东风日产牌汽车。执行干警火速前往现场,对严某的车辆依法进行张贴封条、扣押等强制措施。第二天,严某来到法院,表示在2023年2月25日前支付完款项。法院干警提醒严某若逾期未履行,将对其名下车辆进行依法拍卖处理。办案法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