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主物品处理的公告

2023年03月08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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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街道于2021年3月16日至2022年12月1日期间,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辖区内进行占道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对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依法暂扣(相关内容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内容)。

因无法联系当事人,亦无人前来我街道接受调查,现请相关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街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处理的,我街道将按照无主财物进行处理,同时,不免除违法者的责任。

联系电话:0752-3915681

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