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一种基础交通工具进入寻常百姓家,汽车消费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与此同时,汽车消费也是维权投诉的“重灾区”。在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汽车类别投诉依旧是“大头”。据中消协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汽车及零部件相关投诉在所有商品类别中居第三位,投诉数达到4.38万件,同比增长5.31%。售后服务问题、合同问题、质量问题成为汽车及零部件相关投诉的重灾区,占比较2021年有所提升。
“维修过的瑕疵车以新车名义销售”“二手车中介故意隐瞒车辆真实信息或未尽到核查义务”……在汽车消费的过程中,商家“套路”多多,一些消费陷阱市民需小心提防,以免发生消费纠纷。
案例1
瑕疵车以新车名义销售
2022年10月20日,消费者喻先生某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其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小轿车,行驶6个月左右时因一次小刮擦将车辆送至修理厂喷漆,没想到维修人员告诉他该车曾经做过钣金和喷漆,喻先生很气愤,认为4S店把旧车冒充新车销售,是欺诈消费者。但4S店坚持所售车辆是全新的,双方僵持不下,喻先生遂投诉至消委会。接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对涉案车辆外观、行驶数据、随车资料等进行了详细检查、核对,发现可能存在因运输过程中漆面受损再补漆的情况。随后多次安排双方沟通并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提醒:部分汽车销售企业在销售车辆时,将维修过的瑕疵车以新车名义销售,被消费者发现后,经营者又以符合《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简称PDI规则)规定,维修金额低无需告知消费者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PDI规则)是相关行业协会牵头和相关汽车企业参与制定的行业自律性规范,其本身并没有法律强制力。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经营者不能将PDI规则作为限制消费者权利和免除自身义务的挡箭牌,不能以仅告知重大问题等所谓“行业惯例”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建议司法机关在审理有关汽车消费纠纷时,避免将行业协会自行制定的显失公平的行规作为裁判的依据。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关注消费者反映的普遍性问题,重点加强汽车质量、不公平格式条款、二手车交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强汽车行业的规范治理。
案例2
二手车车况遭隐瞒
2022年4月21日,某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称,其2018年8月2日在某二手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奥迪A4L二手车,现准备出售此车,经查询此车在2018年8月购买之前有3次维修记录,消费者怀疑是“事故车”,而当初购买此车时,二手车经销商承诺此车非“事故车”。消费者请求调查处理,并要求商家原价回购此车。经当地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辖区执法人员的调解,最终经营者以12.5万元的价格回购此车,并立即履行调解结果。
提醒:二手车交易透明度较低。如二手车中介故意隐瞒车辆真实行驶里程、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等信息,或未尽到核查义务,消费者的权益容易受损。买二手车是专业性很强的事情,若非“内行”,一定要做足“功课”,或者找专业人士陪同选购,务必充分了解所购买车辆的车况,并对合同条款了解透彻,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惠州日报记者邬玉婷 伍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