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听证公告

惠阳自然(公告)〔2023〕13号

2023年03月23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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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区将军东路X225线(二期)建设工程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现经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将军东路X225线(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占用的17宗共868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二十一条的规定,以下用地单位(含土地抵押权人)(详见附表)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上述用地单位申请听证,请在登报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附件:惠阳区将军东路X225线(二期)建设工程占用国有建设用地情况表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709室;

联系人:潘云洲

联系电话:0752-3389890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