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3年03月28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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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粤港澳大湾区(惠州)装配式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对位于龙华镇四围村属下广田、大埔、竹新村民小组、水口村贝塘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实行依法征收,面积约291.123亩(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现需迁移上述地段内的坟墓、金埕等,请有关坟主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龙华镇人民政府联系,办理迁坟登记补偿手续。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18924740119;叶先生,联系电话:15766659294。

迁坟补偿标准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执行。逾期未办理迁坟登记补偿手续的,作无主坟处理。对抢建的坟墓或假坟,一律不给予补偿;发现以骗取补偿为目的的假坟,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龙门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