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公告

惠阳自然(公告)[2023]14号

2023年03月29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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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桂文、廖顺鸣、廖顺风遗失位于惠阳区淡水镇黄泥坜60之二的一宗建设用地批文[批准文号:惠国土准字(91)第673号,用地主体名称为占桂文、廖顺鸣、廖顺风],面积300平方米,已在2020年7月3日出版的《惠州日报》刊登遗失声明作废。根据惠阳区公证处《公证书》[公证号:(2022)粤惠惠阳第2792号、2793号、2794号]及《关于惠国土准字(91)第673号《惠阳县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单位名称更正的意见》,上述建设用地批文的用地主体名称更正为詹桂文、廖顺鸣、廖顺风。现詹桂文、廖顺鸣、廖顺风申请补办上述用地的建设用地批文手续,我局按程序进行登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协助詹桂文、廖顺鸣、廖顺风补办相关用地批复手续。

联系单位: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0752-3369687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