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测算违停车辆占绿面积。
城管交警联合查处违停车辆。
春意盎然,绿草如茵。惠州是一座“城在山水中、家在花园里”的优美花园城市,“推窗见绿、出门入园”成为市民触手可及的幸福。但是,近年来随着私家车辆不断增多,绿草如茵的城市绿化带上出现了不和谐的风景线,一些车主为图一时便利,直接将机动车停在绿化带里,不仅侵占了公共空间,还造成极大的绿化损失和安全隐患。
记者获悉,自开展中心城区侵占公共空间乱停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在市城管执法局的推动下,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高效配合、严格执法、依法严惩。其中,水口综合行政执法队重拳出击,仅水口片区就已立案查处车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违停行为12宗,有效打击了占用城市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回应群众关切,执法“动真格”
“为什么水口湖滨公园附近车辆乱停乱放,霸占绿化带、人行道现象这么严重?”不久前,市城管执法局收到群众诉求,希望对该路段侵占公共空间乱停车的行为进行严厉整治。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对此,市城管执法局立即指挥水口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占用城市绿地的违停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做到还绿于民、还空间于民。
今年1月11日以来,为规范市区中心区停车秩序,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市城管执法局高位推进,联合多部门开展侵占城市公共空间乱停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水口综合行政执法队紧扣群众诉求,加大整治力度,以铁腕手段重拳出击,敢于亮剑,严格执法,还绿于民,有效打击了占用城市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文明停车、规范停车。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必须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按照每平方米处以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款。
“宣传、处罚、管控”三管齐下
绿化带不是停车场。为严厉打击车辆在绿化带内乱停放的行为,水口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大巡查办案力度,与交警部门、社区建立联动机制,对车辆占绿、损绿、毁绿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近期已在水口片区立案查处车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违停行为12宗。
记者获悉,3月10日,水口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了3起涉嫌占用城市绿地案件,对违法的车主进行处罚,其中,当事人季某占用9.47平方米,处罚2841元;黄某占用9.4平方米,处罚2820元;王某占用8.94平方米,处罚2682元。
3月16日中午,水口综合行政执法队巡查发现湖西路17号对面存在压占绿化带乱停车违法行为,随后“交警+城管”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由交警部门控制车辆,提供车辆的人、车信息,水口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勘验,先行登记保存并立案查处,再安排拖车将车辆转移至保管场。
3月24日上午,水口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大湖溪交警中队、湖溪社区联合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湖溪小公园周边屡教不改的严重压占绿化带违停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5名,暂扣车辆6辆,对5辆占用城市绿地违停的车辆进行立案查处。
接下来,水口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力度,坚持“宣传、处罚、管控”三管齐下,推动侵占公共空间乱停车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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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文体中心停车场免费停车
记者从惠州交投智停公司了解到,为方便水口片区的车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规划设置了停车泊位,建设了智慧停车场。目前,水口片区19条路段共设置路边泊位797个;智慧停车场有水口文体中心停车场、江东一号路停车场(正在建设),目前水口文体中心停车场对市民免费开放。
据悉,惠州交投智停公司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智慧停车场有63个,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0018个,该公司在所有停车场(包括立体式机械停车楼)内全面实行首停30分钟免收停车费。同时,该公司根据各停车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多种灵活优惠、亲民措施,为市民提供多种选择,如推出月卡、日间卡、夜间卡、“一元停车”、发放优惠券等优惠活动,为市民发放福利;推出银企停车惠民合作,如凭农商行卡缴交停车费可享受六折优惠,降低市民停车成本,共同营造文明出行环境。
本组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李春凤 通讯员林琼君 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