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开发的京华·中央御园花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于大亚湾西区龙海三路19号的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4000.00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人防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京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