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叶挺大道行政服务中心B栋301室,联系电话0752-335926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