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
2023年05月19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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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行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贵司与我方于2005年3月28日签订的《项目开发合同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建设淡水镇新桥响潭村的黄板嶂水库,但贵司未依约向我方支付任何分红及管理费,我司已于2023年3月19日致函贵司解除双方签订的《项目开发合同书》。请贵司在通知见报之日起10日内与我方协商合作协议解除事宜,否则视为贵司认可解除该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我方将依法追究贵司的违约责任。
特此通知。
惠州市惠阳区新桥村民委员会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新桥村响潭村民小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