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惠博法民二破字第2号
2015年12月2日,本院裁定受理惠州市创仕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清算,除尚未受领的分配额外,惠州市创仕实业有限公司现暂无其他可供执行分配的破产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4月26日裁定终结惠州市创仕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