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3年05月23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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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位于惠州市新圩镇元洞村山背一路7号,2023年3月15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对我司废水设施及生产车间检查,因废水处理设施调试阶段未完成验收,我司收到通告积极申请验收,并于2023年5月10日已完成验收,对此造成的影响我司深感愧疚。

本公司就此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社会监督!

惠州市南之源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