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3年05月26日惠州日报广告
字号:T|T

本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村古湖地段“隆生仲恺花园1区一、二期”项目(下称“该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修建建筑区划内的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14301.82平方米)。因该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故在该项目建设完成交楼时,本公司已将该场所移交给惠州隆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则由惠州隆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

特此声明。

惠州市隆生仲恺花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