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公告

惠阳自然(公告)〔2023〕29号

2023年05月27日惠州日报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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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19年5月7日核发了叶伟仪位于惠阳区良井镇良兴住宅区H38号,126平方米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1303201910046号)及附图。经查,刘振良已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3906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上述叶伟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1303201910046号)及附图。

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本公告事项的详细信息,可登录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huiyang.gov.cn/hzhyzrzyj/gkmlpt/index#8551)查询,也可到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股查询。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