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3年05月30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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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我公司(惠州市嘉俊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在惠州市博罗县龙溪街道龙湖路埔上村红星组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就擅自开工建设(已于2023年2月1日准备环保资料报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擅自投入生产。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环评资料已递交,但已造成事实违规行为,对此我公司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惠州市嘉俊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