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古籍文献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是珍贵而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做好古籍工作,把惠州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对于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讲好惠州故事、助力惠州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和惠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焕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新活力的工作部署,2022年9月,经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批复同意,惠州地方古籍文献抢救保护利用工程全面启动,并由惠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该工程最终成果将以古籍影印的形式,编纂出版大型历史文献丛书《惠州文库》(暂定名)和《惠州文库提要》(暂定名),并进行数字化开发呈现。
惠州地方古籍文献抢救保护利用工程是惠州地区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系统性古籍文献整理项目,也是我市“十四五”期间一项重大基础性文化工程。做好古籍文献的征集工作,是高质量推进该工程一项前置性、基础性工作。为此,我们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地方古籍文献。现就征集有关事宜启事如下。
一、古籍文献定义
古籍是中国古代书籍简称,主要指古代流传下来的,书写或印刷于1911年以前的各类书籍。
二、征集范围
1.内容范围:惠州人士(含寓贤)著述,以及有关惠州历史文化的著述。
2.时间范围:所收文献下限原则上为1911年,个别门类延至民国。
3.地域范围:包括清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后的“惠州十属”,即惠州府所辖归善(今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海丰、陆丰、河源、龙川、和平、永安(今紫金县)、长宁(今新丰县)、连平州(今连平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划归惠州市管辖的龙门县。
三、征集时间
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四、征集方法
1.关于使用权
所征集古籍文献,凡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工程收录要求的,将按规定注明底本来源,并按规定支付相关使用费。
2.关于所有权
所征集古籍文献,仅限于工程和数据库使用,在编纂出版工作完成后,遵照协议退还原件。
3.征集步骤
发布启事——收藏机构或个人反馈回应——编纂工作办公室初审——学术顾问委员会复审——编纂工作委员会审定——协商征集并签订协议——履约。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402室
2.办公电话:0752-2890993
3.电子邮箱:
hzsk2890993@huizhou.gov.cn
4.联系人:马先生
惠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