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3年06月06日惠州日报专题
字号:T|T
因博罗县泰美镇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二期项目建设的需要,拟依法对泰美镇新星村排一经济合作社、排二经济合作社、厂新经济合作社、油新经济合作社、窝新经济合作社、河新经济合作社、牛新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东至惠河高速公路、南至芦泰公路、西至沙岗、黄沙塘(土名)、北至长岭角(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博自然资(征地)字[2021]27号、博自然资(征地)字[2021]33号)。请上述地段范围内的坟墓、金埕、阴城等有关坟主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十五天内与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联系办理搬迁补偿登记事宜,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文件执行。逾期未办理手续及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处置。请广大知情群众相互转告。
联系人:钟志光 联系电话:18122592311
联系地址: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
特此通告。
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