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坚持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各项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2年以来,市公安机关以“昆仑2022”“昆仑2023”“飓风”等专项行动为载体,全力护航“美丽惠州”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共侦破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刑事案件149起(其中,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案件98起,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33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2名,打掉犯罪窝点29个、团伙14个,行政拘留14人。各项战果位居全省前列,多次受到部省领导批示肯定。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惠州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进行研究研判,充分整合各警种作战优势,聚力推动“所队联侦、合成作战”,形成层层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态势,为打击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犯罪夯实根基。
突出打击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始终坚持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为指导,在充分研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式的基础上,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违法犯罪纳入“飓风”“昆仑”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坚持分类分层、专班经营、快侦快诉,做到有案必查、露头就打,深化经营、扩大战果,确保将每一宗案件办成铁案。
组建专业队伍,做强打击力量
针对我市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多发、高发且职业化、隐蔽性、跨区域趋势明显的特点,为实现“多办案、办好案、办大案”的工作目标,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指导支持下,惠州市公安机关着力推动警务体制机制改革,先后组建成立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惠城、惠阳、仲恺、惠东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进一步充实精干警力,完善生态环境犯罪侦查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技术支撑、督导协调“四项机制”,巩固深化“警种主牵、所队联合、捆绑作战”的一体化打击模式,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整治合力
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风险会商、信息共享等行刑衔接机制,对瓶颈性问题和行业潜规则等加强联合研判,定期互通工作信息及案件查处情况,在案件移送、联合查处、检测鉴定等方面形成合力,实现“资源共用、打处共赢”的工作格局。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作,及时会商研究复杂、定性比较困难的案件,建立涉环保领域案件诉讼的“绿色通道”,确保定性准确。充分发挥公安职能,进一步健全内部打击协作机制,加强局内警种交流协作,提升打击整治效果。
典型案例
1、惠州公安侦破“10.15”非法采矿系列案
2022年,惠州市公安机关以“预防警务”理念为引领,扎实推进摸排管控和“东江”系列精准清查行动,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依托“警种+合成作战中心”工作机制,挖掘出一批犯罪线索。2022年至今,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140余名,先后在龙门县、惠东县开展收网行动,共侦破非法盗采矿土案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名,刑事拘留94人,逮捕56人,现场扣押作案工具等涉案物资一批,缴获成品矿土39.262吨,涉案价值约2200万元。对我市非法盗采矿土“采、运、销”链条的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
2、博罗公安侦破杨侨镇“3.31”污染环境案
2022年8月,根据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线索,博罗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2022年3月,博罗县杨侨镇一处空地倾倒有三堆危险废物,经应急过磅测算,危险废物达39.75吨,严重污染环境。
该案是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我市周边城市经济高速发展和建设项目增加,大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废物无法处置与消纳,一些违法分子利用相邻地市管理漏洞趁机向我市大量倾倒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严重危及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本组文字 惠州日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惠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