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需对维布村双坑地段32511平方米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进行清场,在接到本通知后,请于3天内联系村委会及工作人员,配合做好项目范围内青苗附着物权属人登记工作,逾期未登记,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秋长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