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3年07月29日惠州日报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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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2〕96号项目用地建设的需要,拟依法对泰美镇新星村西新经济合作社、永新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博自然资(征地)字[2022]13号),用地面积约100亩,四至范围为“东至泰新路、南至沙公山(土名)、西至五马归朝(土名)、北至泰美变电站”。请上述地段范围内的坟墓、金埕、阴城等有关坟主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七天内与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联系办理搬迁补偿登记事宜,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文件执行。逾期未办理手续及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处置。请广大知情群众相互转告。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4777957146

联系地址: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

特此通告。

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