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建威 特约通讯员郭敏)“第一年履职递交的建议就被采纳,激励我更好地履职尽责。”9月13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惠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黄艳通过电话向惠州日报记者表示,看到自己的建议被采纳非常高兴,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扎实调研,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
今年3月,当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黄艳,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将依托咪酯类物质列入麻精药品管控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7月,黄艳的建议得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答复。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依托咪酯主要用作麻醉药,作用迅速而短暂,入睡快苏醒也快,对中枢神经系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近年来,一些地市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发现,社会上出现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该电子烟外观新颖、携带便利。”黄艳介绍,经检测,这种“上头”电子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吸食一段时间后会形成依赖,与吸食毒品十分相似,且成本远低于传统毒品。
黄艳从危害大和打击难等方面,在《建议》中详细指出依托咪酯严重影响个人身心健康、尚未列入麻精类药品管控等问题。
“目前依托咪酯类物质已经出现了成瘾性、危害性的特征,亟须将蔓延势头遏制在萌芽状态。”《建议》认为,依托咪酯类物质除了在医药领域以外,在其他领域的使用量极少,列管后对依托咪酯类物质的合法使用影响较小,因此建议尽快将依托咪酯类物质列入麻精类药品管控。
鉴于当前一些成瘾性物质不断被“不法分子”滥用的情况,黄艳呼吁建立定期研判制度及时更新麻精类药品名录,及时研判社会上成瘾性物质滥用情况,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及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