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3年09月23日惠州日报合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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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卞雨与被上诉人惠州市世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周可玲隐私权纠纷一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13民终32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义务人周可玲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礼道歉义务,本院现将(2022)粤13民终324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本院认为,隐私权侵权纠纷为一般侵权责任纠纷,归责原则为过程责任。如上所述,两被上诉人存在非法获得上诉人个人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性,并利用其非法获得的上诉人个人隐私信息对上诉人进行了滋扰,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上诉人请求两被上诉人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应予支持。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2020)粤1303民初4844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惠州市世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停止对上诉人卞雨隐私权的侵害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惠州日报》上以公告的形式向上诉人赔礼道歉一次;三、被上诉人周可玲应停止对上诉人隐私权的侵害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惠州日报》上以公告的形式向上诉人赔礼道歉一次(公告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如拒不履行该义务,法院将在《惠州日报》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上诉人周可玲负担);四、驳回上诉人卞雨的其他诉讼请求。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