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始申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7时

2023年10月13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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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惠科宣)10月12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我市启动2023年度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企业、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申报。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市“2+1”产业发展需要的领域方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11月10日17时前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

申报单位要有专门的研发机构

本次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在惠州本市注册登记、主要科研场所设在本市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或驻惠国家、省属企事业单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机构等共建工程中心。对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给予倾斜支持。鼓励该辖区内的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申报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方向的实验设备和专职科研人员可纳入申报主体核算。

申报条件要求,申报单位要有一定的资产规模、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5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机构的,近三年内在申报专业类的研发经费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同时,要有专门的研发机构以及相对集中的工程技术试验场地。其中,研发机构研究方向和技术领域明确,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该专业类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1项;工程技术试验场地应具备开展产品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另外,还要有较高水平的科研人员团队、较完善的机制体制。其中,科研团队原则上工程中心主任由申报单位全职人员担任。配备较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相对稳定及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研发和实施队伍。专职研发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60%(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的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的,可包含联合共建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人数不得超过专职研发人员总数的50%)。在申报认定工程中心时,申报单位无尚在惩戒期的科研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首次申报单位可登录平台进行注册

据了解,本次申报分注册登记、申报流程、线上审核三个步骤。首次申报的单位可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单位与个人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更新单位基础信息后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包含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审核(院校、市直单位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按时提交后完成系统申报。

最后,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工程中心认定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7时。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17时,11月22日17时前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