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10月28日惠州日报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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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3强清94-1号

本院于2023年9月21日裁定受理黄贱金申请惠州万兴隆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9日指定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为惠州万兴隆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黄伟粦为清算组负责人。惠州万兴隆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惠州万兴隆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十五楼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叶瑜婧;联系电话:0752-2153772、13652790389)申报债权。惠州万兴隆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惠州万兴隆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