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幼儿园托班开设再次征求意见

2023年11月10日惠州日报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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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叶丽莎)日前,根据惠州市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对8月17日~8月25日期间在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惠州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向社会最终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12月7日。

记者了解到,与8月份相比,这次《征求意见稿》在托班托育活动时间、托班收费标准、托班信息管理等方面有新规定。

在托班托育活动时间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或特殊天气情况下可酌情调整。天气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幼儿每日参与不少于2小时的室内体育活动。半日制托班各类活动时间对应减半。

托班收费是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此次新增了一项收费要求,明确收托2~3岁幼儿与较大年龄段的幼儿实行混龄班教育模式,不得按托育费标准收取,均执行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另外,《征求意见稿》提到,托育成本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卫生保健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征求意见稿》指出,幼儿园应当加强信息管理,注册使用广东省智慧托育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录入幼儿园托班相关信息,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动态开展幼儿日常健康监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