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公告

惠阳自然(公告)〔2023〕71号

2023年11月28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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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惠阳区规划局于2006年9月核发了叶华生位于惠阳区淡水大埔叶挺路边,100平方米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惠阳规地字〔2006〕1202号)及附图。经查,叶华生申请办理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标明用地四至位置坐标,其现场指认用地时误指其他用地,导致规划许可用地位置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位置不相符。现经土地来源惠阳区淡水东华村石古坳村民小组及东华村民委员会重新确认叶华生用地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上述叶华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惠阳规地字〔2006〕1202号)及附图。

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本公告事项的详细信息,可登录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huiyang.gov.cn/hzhyzrzyj/gkmlpt/index#8551)查询,也可到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股查询。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