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市场需求及提升品质,本公司投资开发位于汤泉TQ-03-01地块五期项目拟向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审查手续。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和《惠州市城乡规划实施的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第8.3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第114栋-第145栋)、派出所(第113栋)及地下室(5期)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住宅楼(第114栋-第145栋)、派出所(第113栋)及地下室(5期)2021年9月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302(2021)10571、10574-10578、10579、10580、10582、10591、10592、10599号),现拟申请办理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审查手续。主要调整内容:住宅楼(第136栋-第138栋、第140栋-第145栋)首层厨房、玄关位置调整;住宅楼(第114栋-第138栋、第140栋-第145栋)户内优化内隔墙;派出所(第113栋)户内优化调整、外窗样式调整;地下室(5期)调整停车位平面布局及地库层高。住宅楼(第64栋-67栋、第114栋第138栋、第140栋第145栋)外窗样式调整、栏杆样式调整。
调整后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130049)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司查询。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29916116
特此公示。
中海宏洋惠州汤泉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