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开发的华润御苑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人防1104.78平方米,设备用房2047.16平方米,监控室43.3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1.74平方米,大堂(阳台)9.00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共3246.06平方米,权属归全体业主共有,使用权和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鉴于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收益优先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华鑫润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