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用海申请公示

2023年12月13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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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港投公用码头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惠州港荃湾港区东部建设“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申请用海面积17.9039公顷,其中,码头申请用海面积4.4752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2.2254公顷,港池、蓄水用海2.2498公顷),疏浚施工用海13.4287公顷。项目码头工程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疏浚施工申请用海期限为4年,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和其他开放式。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3日-12月22日,共10天。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信、来电等方式,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提出意见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瀛大厦23楼

邮政编号:516081

联系电话:0752-5566731

联系人:林先生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