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3年12月14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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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0月24日发布了《关于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惠城府征〔2023〕34号)。现拟依法征收惠城区江北街道望江村、汝湖镇虾村村面积约114亩土地,作为于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建设用地。 需迁移上述地段内的坟墓、金埕等(具体范围以最终核定的需征地范围为准)。上述地段内的坟主,应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到汝湖镇人民政府(电话:2796277、2796789)办理迁坟登记手续,逾期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