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13破26-6号
本院于2020年3月20日裁定受理惠州国墅园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除因涉诉未决等原因外,破产人惠州国墅园地产有限公司财产已全部分配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15日裁定终结惠州国墅园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