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统计法治引领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

惠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育勋

2024年01月08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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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构建有效普法、诚信统计、严格执法等管理体系,为实现统计职能提供重要保障。目前正在开展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法定工作,是新时期的一次经济“大体检”,对于在统计法治引领下,更好发挥统计职能具有重要意义。要高质量完成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如实反映全市高质量发展状况,应当充分发挥“统计法治”“依法统计”的重要作用。

把稳思想之舵,增强依法普查的坚定性

坚持统计法治引领经济普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作出了深刻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寄望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我们开展普查遵循统计法治引导,全方位掌握我市经济发展情况,据此研判发展走势、作出科学决策,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惠州贡献。

坚持统计法治引领经济普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出台,《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修订,为统计法治引领普查工作提供了方向和指引。

坚持统计法治引领经济普查,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惠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锚定“2+1”现代产业集群不动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面对全市各种经济结构、经济形态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亟须通过依法全面普查夯实统计基础,为完善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的基础数据库、加快构建衡量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统计体系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普查数据。

筑牢法治根基,增强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意识

聚焦主线,落实提高统计法治意识主体责任。开展经济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责,惠州市委、市政府聚焦经济普查作为地方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将经济普查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经济普查组织实施原则,推动形成法治意识宣传“全市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守土有责,商务、工信、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在企业走访服务中,提前普及普查对象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功能,共同推动高质量经济普查服务高质量发展。

聚焦主责,将法治意识融入经济普查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统计法治教育与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实践相结合。在开展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基层统计人员初任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过程中,增加统计法律法规、经济普查条例相关知识内容课程。在经济普查筹备阶段、单位清查和入户登记等阶段,始终将依法普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普及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融入其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推动经济普查工作在依法开展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聚焦重点,探索宣传依法普查新路径。近年来,惠州统计部门为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利用电台“午间说法”、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平台等媒介进行线上依法普查宣传“云普及”,积极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参与经济普查工作。通过开展《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纪念日暨“统计守信企业”评选授牌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对经济普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充分发挥“统计守信企业”先进典型的正面引导和示范表率作用,让受评选企业“化身”为依法普查“宣传员”,积极向周围的单位、企业和个体,带头宣传经济普查知识,强化社会大众依法普查意识,配合普查员入户登记,真实、准确提供普查资料。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组建普查常规督导队伍,精准护航经济普查工作。在经济普查中,普查机构需建立一支专业性强的经普督导检查组,构建起“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统计监督工作体系。压实村居普查员工作责任,督促普查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文明普查、依法普查,通过实地调查,摸清经济普查调查对象的经营情况,严防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经济普查数据真实有效;做好普查数据保密工作,严禁数据违规泄露,不触碰统计红线。

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及时跟踪监管质量查核情况。采用联网直报、移动终端设备采集等数据处理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过程控制,及时对普查数据进行在线检查、审核和验收,完善普查进度监测、普查数据定期分析等机制,实行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追溯处理,规避区域性系统性误差;及时查清问题原因,总结更新问题清单,作为案例反馈给各个地区和普查“两员”,确保不再发生同类型问题。

建立数据验证和评估机制,做实做细质量抽查工作。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开展普查工作,将普查数据与部门数据进行匹配性分析,辅助评估普查结果,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根据普查进展事中、事后质量抽查,运用历史数据比较、横向数据比较、相关性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法,将质量抽查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直面数据源头,对综合数据进行准确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