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申报公告

2024年01月10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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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被执行人胡汉明等案,本院拟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冰塘村委小塘组60号明翔工业园)提取租金进行处置,请相关权利主体见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报权利,逾期将不纳入本次处置范围。联系方式: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苏屋墩路12号,惠城法院M层执行四室,朱法官,13556280889。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