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4年01月10日惠州日报要闻
字号:T|T

2023年9月22日,我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我厂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向社会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全力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博罗县杨村镇八百里木业加工厂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