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4年01月26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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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0日,我公司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永平上村从事生产经营混凝土管桩过程中,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并委托广东惠利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锅炉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检测中颗粒物超标0.5倍、氮氧化物超标1.7倍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锅炉布袋有点损坏未及时修复和未完善脱硝装置。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对除尘布袋进行全面补修,增设脱硝设施并已全面排查隐患并清理维护,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羊城管桩(惠州)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