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4年01月26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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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惠州市德泰嘉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嘉城公司”)已于2024年1月10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变更信息如下:钟远飞为德泰嘉城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胡宇群为德泰嘉城公司监事。陈重余不再担任德泰嘉城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陈玉萍不再担任德泰嘉城公司监事。
二、自2024年1月10日起,解除原法定代表人陈重余担任的德泰嘉城公司经理职务,德泰嘉城公司经理职务由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钟远飞兼任。
三、自2024年1月10日起,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德泰嘉城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远飞书面授权,无权代表德泰嘉城公司作出任何行为。未经德泰嘉城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远飞签字,任何涉及德泰嘉城公司的文书、资料不能代表德泰嘉城公司。如有该等行为,德泰嘉城公司不予认可,也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惠州市德泰嘉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