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4年01月30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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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博罗县泰美镇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三期项目建设的需要,拟依法对泰美镇新塘村欧塘、龙塘、寨岗经济合作社;新星村河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博自然资(征地)公告字[2022]13号)。四至范围:东至欧塘水库;南至下塘坳(土名);西至赣深高铁;北至芦泰公路,请上述地段范围内的坟墓、金埕、阴城等有关坟主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十天内与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联系办理搬迁补偿登记事宜,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文件执行。逾期未办理手续及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处置。请广大知情群众相互转告。

联系人:钟先生18122592311、曾先生15119037140、

曾先生15602665206

联系地址: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

特此通告。

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