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13破7-3号

2024年02月03日惠州日报合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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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19年12月27日裁定受理惠州市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含分支机构惠州市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贸易部)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破产人惠州市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含分支机构惠州市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贸易部)财产已全部分配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月25日裁定终结惠州市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含分支机构惠州市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贸易部)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