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24年02月23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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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于2024年2月8日《惠州日报》第7版的(2024)粤13破8-1号《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中的内容作更正如下:“汪教”更正为“汪毅”;联系人:“李颖好”更正为“李颖妤”;“未在上述其限内”更正为“未在上述期限内”特此公告。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