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4年03月13日惠州日报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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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打造产业园发展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新岗村地段1067.7亩工业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惠阳府告【2023】48号),经惠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位于平潭镇新岗村新岗经济联合社、栗岗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利公围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集体土地面积为71.18公顷(1067.7亩),四至范围详见被征地四至红线图。

需迁移上述地段内的坟墓、金埕、阴城等(具体范围以最终核定的需征地范围为准),上述地段内的坟主,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止,到平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叶晓锐,电话:13414648567)办理迁坟登记手续,逾期作为无主坟处理。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