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不断强化城乡居民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市民政局正牵头有关部门推进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工作,力争在我市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
殡葬用地离规划建设标准仍有差距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共有公墓19个,占地面积约130万平方米,其中公益性公墓11个、经营性公墓8个。由于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墓地的需求也随之增加。按照殡葬用地0.4平方米每人(常住人口)的标准,我市应规划建设殡葬用地约240万平方米,离规划建设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为有效解决“逝有所安”问题,目前,仲恺高新区人文纪念园建设项目正在如火如荼推进。该项目公墓区包含烈士陵园、生态墓葬区、综合服务区等,设计总墓位8.92万个,建成后可满足仲恺高新区近20年逝者骨灰安葬需求。
此外,为加快推进绿美惠州生态建设,推进农村地区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实现“逝有所安”,市民政局正牵头有关部门推进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工作,力争在我市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
今年计划举行绿色生态海葬
在墓地面积上,为切实实现节约土地资源的目的,国家对公墓墓穴的占地面积有一个限制标准。根据省政府2011年下发的《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安葬骨灰的墓穴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经政策允许土葬的遗体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不得超过6平方米。
该负责人表示,早期,我市存在一些建设或售卖的超标准墓地,对于这种老旧墓地的历史遗留大墓,市民政局要求墓园通过增加美化绿化的方式,处理墓地大面积硬化等问题。对早期已经规划建好还未销售的大墓,要求按标准改造后方可销售。
去年,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通知》要求,墓区的规划设计图纸须经本级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建设,坚决禁止规划建设超面积墓位、超高度墓碑、捆绑销售的行为。加强公墓规划建设,落实墓位销售(出租)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护墓资金提取和使用制度,规范公墓服务收费,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指导公墓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推行生态葬法,严格落实公墓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常态执法监督。
随着“厚养薄葬”观念的深入,节地生态葬观念逐步兴起。2012年起,我市积极倡导节地、文明、绿色的殡葬新风,大力推进海葬、树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葬法,共举办海葬树葬活动17场。此外,各地殡仪馆均设有安置骨灰楼,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环保和节约型的安葬选择。“今年,我市计划举行绿色生态海葬,让节地生态绿色殡葬深入人心,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该负责人表示。
惠州日报记者马海菊 通讯员潘松